2024年1月4日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联合新和派出所在辖区国道359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09时13分左右,发现一辆车号码为桂F****8的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所得出的结果是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崇左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酒驾,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 |
GMT+8, 2024-5-10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