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17时28分许,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上龙大道路段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NG***3号牌的小型轿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3人,超员4人;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小型面包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17时49分许,执勤民警在同一地点,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AJ***2号牌的轻型栏板货车存在驾驶室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的处罚。 期间,执勤民警依法对这2辆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宣讲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使驾驶人及乘员深刻认识到驾乘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交警温馨提示: 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安全出行交规不可忘,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员载客,拒乘超员车辆, 不要图一时便利 ,心存侥幸罔顾交通安全以防酿成大祸,追悔莫及。 |
GMT+8, 2024-5-1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