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车管所调查核实,崇左市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运通检测站)和天等县恒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等恒安检测站)在受理我所委托办理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崇左运通检测站以及天等恒安检测站暂停联网和暂停授权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10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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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