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条件: 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办理期满换证时需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和教育,对已参加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动车驾驶人,出具接受教育的凭证.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到车管所业务办公点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不属于南宁市的还需南宁市的居住证; 5、一寸白底彩色相片2-3张; ◆温馨提示: 1、复印件要求为A4规格,居民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2、驾驶证需要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有违法未处理的,需先处理违法; 3、此项业务可委托代办,委托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都签字的申请表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口信息单)。 二、所需费用:驾驶证工本费10 元,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为准。 办理地址:崇左市沿山路121号 联系电话:0771-7833295 |
GMT+8, 2023-12-11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