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早晨,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获一起小型轿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该大队执勤民警对该超员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向乘客讲明了乘坐超员车辆的严重危害性,以及通过讲解实际案例告知并提醒乘客要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等车辆。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小型轿车超员驾驶人认识到了自身交通违法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该超员驾驶司机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 一、车辆稳定性差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发生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四、无座乘员最危险 |
GMT+8, 2023-12-1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