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18:38|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784| 评论: 0
关于变更机动车超速行驶信息数据采集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自即日起,G7211南友高速153KM-164KM+800M路段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数据采集单位,由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变更为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巡警指导大队。
该路段小型载客汽车限速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80km/h。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11月10日
留言问答|崇左交通安全网 ( 桂ICP备15004583号-1 | 网警备案号:--)
桂公网安备 45140202000144号
GMT+8, 2024-4-26 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