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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2022-9-21 19:35|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4245|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我市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但是,工作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在社会道路上行驶,部分应当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两轮车、三轮车未 ...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广大群众和两轮车、三轮车车主:

近年来,我市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但是,工作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在社会道路上行驶,部分应当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两轮车、三轮车未及时办理登记业务,部分群众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或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也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及两轮车、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范办理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注册登记业务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办理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注册登记业务。请广大群众自觉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购买后请及时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对于群众已经购买并实际使用,但出厂超过两年未申请注册登记且《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在有效期内的电动和机动两轮车、三轮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给予注册登记。车主可携带该车合格证到当地车管所咨询或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询车辆是否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有效期内,查询地址为:https://www.miit.gov.cn/。

对于注册登记的三轮车,应遵守当地发布的通行规定。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涉及两轮、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对两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两轮车、三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假牌套牌、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此类车辆需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此类车辆或者车辆未注册登记(未悬挂号牌)上社会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车辆注册登记和年检等具体业务,请咨询当地车管所。各地车管所联系电话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0771-7824663

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7530759

大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3624999

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3529623

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8636191

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8813692

凭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0771-8524602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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