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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二次醉驾+无证驾驶 “醉”上加罪

2024-4-22 08:18|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43| 评论: 0

摘要: 2024年4月4日22时5分许,刘某某驾驶桂A1****号小型轿车在广西龙州县县道562线0公里1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经查询,违法行 ...
        2024年4月4日22时5分许,刘某某驾驶桂A1****号小型轿车在广西龙州县县道562线0公里1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经查询,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还于2021年12月11日,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罚款二千五百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三千三百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酒驾的危害无需多言,但有的人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无需取得驾驶证就可以上路,其实无证驾驶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为了逃避检查而易发生超速、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影响到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无证驾驶人多不遵守交通规则,继而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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