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早上,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S215省道错时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2024年1月16日09时59分左右,发现一辆车号码为桂A****7的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所得出的结果是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驾驶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13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 |
GMT+8, 2024-4-28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