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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不当酿事故,负全责!

2023-12-25 15:35|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341| 评论: 0

摘要: 2023年12月12日18时30分许,段某某驾驶陕E****3小型轿车沿国道322线从夏石镇方向往凭祥方向行驶,在板小屯路段超车时,碰撞到前方由凌某某驾驶的桂14****6手扶拖拉机,导致桂14****6手扶拖拉机车上的木头滚落至路面, ...
2023年12月12日18时30分许,段某某驾驶陕E****3小型轿车沿国道322线从夏石镇方向往凭祥方向行驶,在板小屯路段超车时,碰撞到前方由凌某某驾驶的桂14****6手扶拖拉机,导致桂14****6手扶拖拉机车上的木头滚落至路面,碰撞到对向由李某某驾驶的桂L****7重型自卸货车,同时陕E****3小型轿车车辆碎片飞溅到后方由李某某驾驶的桂F****8新能源小型轿车,造成凌某某受伤以及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越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变道有风险,超车需谨慎,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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