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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驶”不得

2023-12-23 11:32|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308| 评论: 0

摘要: 2023年12月16日20时27分,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卫生院至新车站路段进行定点式执法时,发现驾驶车号牌桂A****6小型轿车的刘某保,随即对刘某保进行拦停检查,经查询,刘某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2023年12月16日20时27分,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该大队在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卫生院至新车站路段进行定点式执勤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号牌桂A****6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保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作出拖移机动车,处罚1500元,对当事人刘某保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考试的无证人员,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很难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而这往往会付出血的代价,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无证驾驶的危害不亚于酒后驾驶,请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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