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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勿饮酒,饮酒家人忧

2023-12-11 09:24|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375| 评论: 0

摘要: 【案例一】 2023年11月19日21时19分,陆某深驾驶桂F****0小轿车沿S215省道由宁明县城中镇国源一号,往宁明县城中镇明祥一区方向行驶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
【案例一】
2023年11月19日21时19分,陆某深驾驶桂F****0小轿车沿S215省道由宁明县城中镇国源一号,往宁明县城中镇明祥一区方向行驶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对陆某深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为47mg/100ml,达到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标准值范围内,属于饮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驾驶人陆某深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案例二】

2023年11月25日22时06分,黄某强驾驶桂F****1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宁明县城中镇冠师街,往宁明县城中镇金三角方向行驶,行至宁明县城中镇中华街金三角路口处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对黄某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为59mg/100ml,达到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毫mg/100ml标准值范围内,属于饮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驾驶人黄某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桌上一杯酒  轮下离别愁”,然而有些驾驶人酒后心存侥幸冒险上路,想铤而走险的驾驶人千万别犯糊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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