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胡某某驾驶无号三轮车,由上金方向往龙州县城方向行驶,车行至龙州县辖区S313省道502公里650米处路段,适有邓某某饮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驾驶桂F****7号小型普通客车,由龙州县城方向往响水方向行驶,胡某某驾驶无号三轮车左转弯往龙州县城方向行驶过程中与桂F****7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三轮车违法上路存在以下几点安全隐患:
一、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三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机械强度低,一旦驾驶不慎,就容易翻车,而在车厢载人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往往困在狭小的车厢无法逃生或是被甩出车外,极容易发生严重的伤亡事故。
二、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三轮车的驾驶员多为老年人,小商贩以及农村村民,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如饮酒后驾车出行、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更车道等,无视交通法规现象较为突出。
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多数三轮电动车未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付难以到位,给事故处理带来困难,给受害家庭带来极大伤害。 |
GMT+8, 2024-5-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