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带领辅警在辖区违法多发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各类客、货运车辆和面包车“逢车必查”,严查无牌无证、超员、酒后驾驶、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时40分许,一辆车辆号牌为桂FQ***6的小型普通客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座位坐满了人,明显超过该车的核载人数,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该超员驾驶司机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乘车人员 “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安全无小事,任何时候都容不得侥幸,请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
GMT+8, 2024-5-3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