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交通安全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2023-11-20 08:22|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415| 评论: 0

摘要: 2023年11月5日22时54分,黄某伟驾驶桂F****9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县道549线由宁明县城中镇兴远街往宁明县城中镇泰和新城方向行驶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
        2023年11月5日22时54分,黄某伟驾驶桂F****9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县道549线由宁明县城中镇兴远街往宁明县城中镇泰和新城方向行驶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



        经当晚现场对黄某伟呼出酒精气体含量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达到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标准值范围内,属于饮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驾驶人黄某伟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留言问答|崇左交通安全网 ( 桂ICP备15004583号-1 | 网警备案号:--)

桂公网安备 45140202000144号

GMT+8, 2024-5-3 19:29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