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早上,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国省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10月25日08时22分左右,发现一辆车号码为桂FT***7的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所得出的结果是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
GMT+8, 2024-5-3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