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08时36分,仲某驾驶贵A****1轻型自卸货车沿国道322线由宁明县峙浪镇往宁明县兴宁大道西高岭方向行驶时被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当天对该车过磅显示,贵A****1轻型自卸货车过磅时总质量为28320千克,根据《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贵A****1轻型自卸货车属于2轴载货汽车,车辆核定载总质量限值为4495千克,属于超载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仲某驾驶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温馨提示:货车超载危害大别让货车变“祸”车 1、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2、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3、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
GMT+8, 2024-5-2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