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5日17时10分,黄某某驾驶桂AS****号“大众”牌小型轿车,由金龙方向往逐卜方向行驶,车行至龙州县辖区新联至双蒙线1公里180米处路段,适有麻某某驾驶桂FB****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对向行驶,双方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麻某某负次要责任。 崇左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在乡道路行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应做到转弯时“减速、鸣号、靠右行”,切不可快速或不鸣喇叭驶入弯道。同时驾乘车辆时请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发生意外事故时能有效减轻对自身的伤害。 |
GMT+8, 2024-5-2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