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5月13日,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陈某发,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2021年04月28日,民警在崇左市扶绥县东罗镇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查获一辆无牌无证普通二轮摩托车,并将该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拖移至扶绥县公安机关涉案车辆停车场。事后,该车驾驶人陈某发到扶绥县公安局东罗派出所报案,称其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下面放有一张银行卡,卡内存有十万块钱,银行卡被交警拿走。4月29日,大队民警找到陈某发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陈某发又改口称其银行卡已在家中找到。 5月13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陈某发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6日。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发被送至扶绥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案例二
5月13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板利中队依托执法站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未成年无证驾驶面包车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民警在执法服务站开展执法时,一辆面包车正晃晃悠悠驶来,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截示意其靠边停等待检查,要求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的说没有驾驶证,执勤民警将其带到执法站对其进行处罚,在报身份证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是2005年出生现在年仅16岁的未成年人,随即让其报上监护人电话,通知监护人过来处理。 经了解,原来此驾驶人因辍学在家,背着家长偷偷开车跑出来玩,由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讲解未成年驾驶机动车的危害,要求家属一定要看管好孩子,珍爱生命安全,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遵法守法出行、安全文明驾驶的行车习惯。 |
GMT+8, 2024-3-29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