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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飙车到173km/h,直接被交警记12分

2021-5-17 08:04|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2313| 评论: 0

摘要: 5月11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崇左市S60合那高速公路开展稽查布控超速整治时查获一辆超速车辆,这辆车在限速100km/h的路段开出了173km/h的高速,其飙车违法行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5月11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崇左市S60合那高速公路开展稽查布控超速整治时查获一辆超速车辆,这辆车在限速100km/h的路段开出了173km/h的高速,其飙车违法行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执勤民警在S60合那高速公路开展稽查,此时收到缉查布控预警信息:号牌为云DN***0车辆开出了173km/h的高速,即将通过S60合那高速路段注意拦截。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反应通过对讲机通知负责拦截的其他民警注意拦截该飙车车辆,几分钟后,成功拦截下目标车辆。



被查处的车辆是号牌为云DN***0的白色大众,该车驾驶人在限速100km/h的路段开出了173km/h的高速,该驾驶人是一名男性。在新和服务区执勤检查点,民警示意驾驶人将车辆停好前往地点接受处罚时,经过民警的详细询问,该驾驶人承认自己也清楚飙车属于违法行为,以为不会有交警执勤查车,存在侥幸心理,不但对自己的车技很自信,而且觉得高速公路平坦,车流很少,就在限速100km/h的路段开出了173km/h的高速,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被民警发现了。

民警随即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对该飙车驾驶人把马路当成赛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讲解飙车的危害性。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第十四六条相关规定给予该驾驶人分别处以6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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