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要不得,当事人被查欲顶包逃责更是错上加错!然而,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2021年4月22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丽江路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慧眼识破一起“二次酒驾顶包”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1时,该大队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对车牌号为桂FX***1的白色奇瑞小车驾驶认陆某超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显示,陆某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毫克,已达饮酒驾驶标准。民警要求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及身份证件进一步核查,但违法当事人陆某超表示没带驾驶证和身份证件,且记不清身份证号码,含糊的报了陆某海(当事人哥哥的名字)这个名字,民警判断,违法当事人肯定有“猫腻”,民警继续询问,陆某超的回答总是支支吾吾、描述不清,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是陆某超的事实,也不配合民警的检查。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集成平台移动警务系统对其进行人脸识别,以及现场拨打违法当事人电话的方式,最终确定了违法当事人陆某超的人员信息。最后,经核查比对,结果发现陆某超在2020年12月2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上路在新民沿山路口已被查处并暂扣驾驶证,本次违法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对检查结果,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陆某超不得不承认自己再次实施饮酒后开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事后经了解得知,陆某超因害怕二次酒驾被交警查处和行政拘留,故挖空心思、“谎报”哥哥的信息企图应对交警的检查和逃避处罚。对此,民警对陆某超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并对其企图顶包驾驶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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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3-2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