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22时40分许,黄某龙驾驶无号牌“宇锋”牌电动三轮车在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立交桥底路段与沿江南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一辆车号牌为桂AE84**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龙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桂AE84**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三轮车驾驶人黄某龙当场死亡,桂AE84**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随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连夜调取多处监控。经过民警多方排查、查找车辆信息、比对沿途监控视频后,最终锁定嫌疑人。在获取嫌疑人相关信息后,办案民警以车寻人迅速联系上了肇事司机,经过法制教育和规劝,2021年1月20日12时许,桂AE84**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蓝某建主动到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事实。 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后,4月12日下午,事故受害家属怀着感激之心将一面有“热情服务 廉明高效”大字的锦旗送到崇左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对民警成功破案表示感谢。这面锦旗是群众对民警办事效率、质量及破案速度的肯定。 崇左交警将继续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勘查和处理合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实实在在办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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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