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 道路交通执法的公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的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2021年4月6日起启用道路交通技术设备对以下道路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规定停放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以上抓拍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规定停放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数据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公安交通数据系统,作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30日 |
GMT+8, 2024-4-24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