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2点50分许,执勤小组巡逻至龙峡山路永安驾校前路段时,发现一起小车与共享自行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为避免出现二次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在现场做好警示,安排人员指挥过往车辆慢速通行,一边通知事故中队同时到现场勘查。 事故现场桂AQ10**小轿车和共享电车因碰撞均发生不同程度损坏,桂AQ10**小轿车后视镜损坏,车身凹陷,小轿车驾驶人没有大碍,共享电车侧翻在路面中央,共享电车驾驶人因侧翻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流血,受伤情况不明,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驾驶员人受伤部位,及时用现有毛巾止住血,联系120急救中心赶紧到事故现场救援伤者。 13时许,事故中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医院急救车也到达现场,医生现场对伤者进行检查,伤者因伤至头部,情况不明,需要入院治疗,民警、辅警协助救护人员用担架将伤者抬上急救车。急救车离开后,事故民警继续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固定证据后,恢复交通。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GMT+8, 2024-3-19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