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驮卢中队执法小组按照工作部署在省道311线87公里驮卢镇路段设点开展执法检查,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套牌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11时30分许,该大队执法小组拦停了一辆墨绿色越野车,不料驾驶人将车停好后二话不说,打开车门夺路而逃,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跟上,一路追随。驾驶人一路狂奔,逃进路边一处茂密树丛,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没有继续跟进,耐心在树丛外进行劝导,讲解法律法规,并借助围观群众展开心理攻势,终于打消了驾驶人的逃避心理,慢慢走出树丛配合执法检查。经过仔细核对,该驾驶人姓黄,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车辆使用的号牌也是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且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可谓“一举数违”,驾驶人黄某对此供认不讳。核查完毕后,执勤民警逐一向黄某说明其违法行为,并充分结合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耐心讲解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安全隐患,黄某终于认识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积极改正,不在重犯类似的错误,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最后,执勤民警依法对黄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合计罚款45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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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1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