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驮卢中队获赠交通事故伤者家属送来的锦旗,以感谢中队民警不辞辛劳,终于为伤者证得公道。 半夜来电,逃避责任与碰瓷敲诈 事情还要从7月18日晚说起,当晚23时,该大队驮卢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其于前日下午骑自行车与另一二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驾驶人将她送到医院后,因医药费太贵,不愿赔偿,请求交警处理。接到电话后,民警立即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事故的另一方驾驶人了解案情,但该驾驶人表示,这是报警人为了碰瓷敲诈的谎言。为了还原事情真相,民警要求双方于次日携事故车辆到驮卢中队接受处理。 取证困难,调查陷入僵局 19日上午,事故双方均驾驶事故车辆来到驮卢中队,由于伤者是接近七十岁的老人,脚步受伤较重,住院未能前来,由家属代理。民警首先对双方车辆进行了拍照和比对取证,发现在双方车辆上均无明显的碰撞痕迹,无法证明两车发生过碰撞;而双方在案情阐述上也南辕北辙:报警人黄某家属称,肇事驾驶人梁某因超车过程中操作不当,碰倒了黄某及其自行车,导致黄某倒地受伤;梁某却称他在超车过程中并没有与黄某的车辆发生碰撞,黄某系碰瓷不成,报警敲诈,他还表示自己曾到事故路段一家店铺调查监控,监控中没有拍到事故过程,且附近的群众也都表示没有目击到事故经过。经过核查,民警在事故路段几家店铺的监控视频中,确实没有事发当晚两车碰撞的视频,双方所称的事故现场也并不在镜头内。这让民警犯了难,双方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阐述,该怎么定责? 另辟蹊径,监控拍到“同路人” 连日的走访排查,都没有能够找到拍摄到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以及目击证人,调查工作难以进行。绞尽脑汁的民警抬头望着事故路段的店铺监控,苦苦思索。沿着监控的电线移动视线,仿佛探寻真相的路径,脑海中仿佛一道雷光闪过:这个路口没有监控和目击证人,别的路口也许有?抓住了这一灵感,民警按照双方行车方向扩大了走访范围,重点查找同一时间同向或逆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苦心人,天不负,终于在沿途一个路口的监控中,找到了一辆与梁某所驾驶电动车同向行驶,且距离极近的一辆小型汽车,从时间及方向上推断,该车行车记录仪可能拍到了事发情况。民警立即通过警务手段联系上该车所有人,得知其正是当晚车辆的驾驶人,与其坐在副驾驶上的妻子一同目击了该起事故! 水落石出,目击证人还原事故真相 经联系后,民警与小型汽车驾驶人在驮卢中队进行了证人询问笔录。在笔录中,该驾驶人明确表述了当晚目击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梁某驾驶的电动车在超越黄某的自行车时,碰到了黄某的自行车,导致后者摔倒受伤!到此,这起涉嫌逃避侦察的道路交通事故已大白于天下。肇事驾驶人梁某终于承认了其逃避侦察的事实,他认定没有证据表明事故发生的事实,自导自演了一起“碰瓷”闹剧,并表示愿意承担事故责任,赔偿伤者损失。 截至8月10日,该起事故已经做出责任认定并完成了调解工作,伤者黄某已经出院但不便行动,委托家属向驮卢中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
GMT+8, 2024-4-20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