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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面包车拉货被查处,司机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2020-7-15 15:10|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2680| 评论: 0

摘要: 2020年7月11日晚,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民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面包车装载货物,驾驶人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依法查处。当晚22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崇左东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

2020年7月11日晚,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民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面包车装载货,驾驶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依法查处。

当晚22时许,大队民警在崇左东收费站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桂FQ***0面包车除了驾驶室外,车厢窗户和后车窗都贴上了黑色不透明玻璃膜,很难从车外看清车内乘员及车厢装载情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于是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当司机打开车厢门时,民警大吃一惊,整个面包车只剩下驾驶室两个座位,车后排座位已全部被拆除,把原本属于后排座位的空间堆满了一排排的轮胎和其他物品,七座载人面包车俨然变成了一辆“货车”。当民警询问驾驶黄某为什么要改装面包车拉货时,黄某却不以为然地说:“不超载,为什么不能拉货”,面对驾驶的回答民警哭笑不得。

据驾驶黄某介绍,自己从事的是商贸物资行业的,常年为合作商家提供配送轮胎货物服务,为了节约成本,便把面包车改装成了“货车”对车厢两侧窗户及后窗粘贴黑色不透明玻璃膜,是心存侥幸、掩人耳目,躲避违法查处。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即对驾驶黄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讲解面包车非法改装后会导致车身重心不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车后窗完全遮挡,行车时会影响驾驶的视线,产生视线盲点,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随后,执勤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对驾驶员黄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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