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交通安全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两车相碰,大货车竟要负全责……

2020-6-30 10:24|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2707| 评论: 0

摘要: 2020年6月27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民警快速出警处置了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刮碰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排除险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5时许,该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崇左S60 ...
    2020年6月27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民警快速出警处置了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刮碰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排除险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5时许,该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崇左S60合那高速元井互通匝道路段(南宁往靖西方向),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刮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请求大队迅速出警处理。该大队值勤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快速组织辅警驱车赶往现场,在赶往现场的路上致电给两位当事人,暖心提醒其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确保安全情况下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三角架,并迅速撤离护栏外的安全区域等候救援。来到事故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桂A5***Z大货车和一辆桂AW***9牌号的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便立即靠边停放警车,打开双闪灯,摆放好反光锥筒、警示标牌,设置好警示安全区域后上前询问。经询问了解得知,货车司机陈某驾驶的桂A牌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合那高速元井互通匝道路段时,因不规范的驾驶行为,与同方向行驶的桂A牌小轿车发生了刮碰,并造成小轿车左车身不同程度的刮伤及左后视镜脱落,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大队民警了解实情后,根据现场勘查取证进行分析研判,认定货车司机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司机李某无责任。同时,货车及小轿车的损坏维修费均由陈某所在的车辆保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由陈某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各方自负。

留言问答|崇左交通安全网 ( 桂ICP备15004583号-1 | 网警备案号:--)

桂公网安备 45140202000144号

GMT+8, 2024-4-20 00:46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