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我支队各辖区大队将从2020年6月1日起启用道路交通技术设备对以下高速公路卡口抓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现将我市辖区高速公路抓拍卡口公告如下: S60线崇靖高速公路227KM-384KM(上下行线),卡口点位共计11个。具体清单:
以上卡口将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数据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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