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交警部门一直在严管严查,也多次强调“二次”饮酒驾驶将依法被拘留、吊销驾驶证,然而还是有一些驾驶员朋友继续以各种理由以身试法。2010年1月以来,凭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两名“二次”饮酒驾驶员。 2019年12月20日21时43分,李某驾驶牌号为桂FE3***的小型汽车行至凭祥市中山路园林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李某于2019年6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1月6日,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2020年1月10日,李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12月30日,周某驾驶牌号为桂FJV***小型汽车行至S325省道282公里5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周某于2017年8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1月3日,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2020年1月10日,周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二次酒驾都算咎由自取,千言万语汇聚一句话: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身、家庭与社会的责任,更是对生命的礼赞。 |
GMT+8, 2024-4-19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