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1时许,该大队民警在崇左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水泥罐车在碰见民警警车后,迅速倒车并将停在加油站附近。民警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即上前查看水泥罐车情况,发现车窗紧闭,车内并没有驾驶人员,原来驾驶人在发现交警后已经弃车逃走。民警通过车牌号联系车主询问后得知,水泥罐车驾驶人是受车主雇佣,驾车送货。民警告知车主尽快到高速江州大队进行处理,但是车主仍抱有侥幸心理,向我大队民警李健微信转账1000元,希望民警放他一马。对于车主的贿赂,民警李健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他的转账,说:“我是人民警察,不可能收你的钱”。民警对车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深刻的教育,并且通知车主迅速到我大队进行处理。车主虚心接受教育,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深深地羞愧,表示会立即前往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并保证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民警对车主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告知他的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民警李健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警察的人格,其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维护了交警执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充分展示了高速公路队伍良好的素质和形象。 |
GMT+8, 2024-4-26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