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19年“两会”期间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登记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阻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具体时间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活动期间: 2019年 3月2日0时至3月15日24时。
上述时段内,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以及医疗用氧、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凌展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可以通行,其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全天禁止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