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民警在崇左市渠旧收费站定点执勤时,查处一起男子酒后驾驶新车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晚21时左右,执勤民警与辅警依托渠旧收费站出入口为固定执勤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严格检查。21时19分左右,当执勤民警对一辆新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满面红光,神色慌张,身上散发着酒气,具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并采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出驾驶员韦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经查证,该车驾驶员韦某目前驾驶的新车使用的是临时牌照,还未悬挂正式号牌。司机韦某懊恼的告诉执勤民警,因为买新车邀请朋友祝贺,饭后禁不住高兴劲喝了五六杯白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家,没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 据悉,该交警大队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驾驶员韦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拖移车辆的行政处罚。 |
GMT+8, 2024-4-25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