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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府信息公开2013年度工作报告

2014-2-27 11:48|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5748| 评论: 0

摘要: 2013年,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试行)》要求,严格依照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我支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2013年,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试行)》要求,严格依照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我支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健全

支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吴桂河任组长,政委黄彩毅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秩序科、车管所、法制科、宣传科、事故处理科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警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挥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和运行。

(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我支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各单位分管领导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我支队还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及时沟通确认。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支队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要求基层单位根据市局有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界定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渠道和程序,并在各部门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成效显著,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流畅。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支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一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分厅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查阅点,集中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事项,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开通 “支队长热线电话”。三是通过电视、报纸和各级各部门的电子屏、公示栏、公告牌、办事指南、信息手册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市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移动电话短信息、专访等形式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年内我支队没有发现在各种载体发布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的现象。

(二)在各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而是把侧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职能;二是支队面向社会发布的有关通知等;三是市民很关注办理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特别是车管业务办事指南和流程以及收费项目标准等,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了本市交通安全状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情况,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支队公开的内容有:1、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简历、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投诉电话;2、公开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途径以及服务承诺进行公开,并绘制流程图。

今年以来,支队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500余次,咨询主要内容均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主动公开的法制、事故处理、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等工作,接待人员均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群众答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支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支队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支队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我支队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201311月份前,我支队在崇左市交警信息网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但因受到黑客攻击,我支队信息网已经被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关闭整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支队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到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分厅当面提出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对其他形式的申请,我支队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指定部门和专人限期答复。截至20131231日,支队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有序运行

一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分厅可提供申请服务。二是电话、信函等申请方式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支队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目前支队未制定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标准。通过我市各种途径获取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包括依法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支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软硬件建设力度不够,制约着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步伐。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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