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越线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非法载人、无视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乱象引发的交通事故,为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养成文明出行习惯。5月31日,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迎难而上,勇于“亮剑”,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天上午,该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通过固定设卡及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福龙大道、兴宁大道、江滨大道等主要路段,针对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无牌、闯红灯、逆行、打伞、侧坐、不按规定载物、非法改装、违反限制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整治中,执勤民警、协警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通过宣管结合,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向违法驾驶人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违规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引发的严重后果,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形成人人抵制非法、违法营运的良好氛围。 当天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9起,其中无牌6起,逆行4起,超员2起,私自安装遮阳伞8起,单手持物驾驶3起,其他违法行为6起。执勤民警做到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形成严管高压势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后交通安全。 |
GMT+8, 2024-5-5 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