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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事故上演“狸猫换太子”,惨遭识破被重罚

2017-1-12 11:46|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846| 评论: 0|原作者: 丘哲|来自: 本站来源

摘要: 一起仅仅造成两车轻微损坏,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未在事故中受伤且对事故责任无异议,明显符合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的简易事故,却因为一方当事人心存侥幸心理,到交警部门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后, ...
    一起仅仅造成两车轻微损坏,事故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未在事故中受伤且对事故责任无异议,明显符合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的简易事故,却因为一方当事人心存侥幸心理,到交警部门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后,却因聪明反被聪明误,肇事司机及顶包司机、串供司机三方通通被交通民警重罚的悲惨结局。

    案情回顾:2017年1月10日凌晨4时许,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报警电话称,当日凌晨3时30分许,在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新兴西街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态为一辆别克英朗轿车倒车时与一辆停靠在路边停车位的皮卡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接警民警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报警人,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未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认定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符合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机制,当事人可电话报保险后,于上班时间到崇左市快处快赔处理点或交警部门领取责任认定书。在听取了交警部门的电话引导后,报警人立即表示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事故处理工作。

    当天下午15时,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马某、赵某如约来到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要求交警部门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在开具认定书前,事故处理民警按照程序打开执法记录仪,按部就班地对双方当事人询问事故发生经过。在询问别克英朗司机赵某时,民警发现赵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中,眼神始终不敢直视民警,且面对民警关于事故细节的询问,眼神不时望向一旁同行的朋友何某,存在交通肇事顶替的嫌疑。为进一步查清事故事实,还原事故真相,民警决定分离赵某、马某,并将二人带至办案中心询问室进行询问。在办案区内,民警对两人耐心细致地讲解交通事故及治安处罚法相关法律,同时适时地向其展示调查取得影视资料,希望当事人能够如实供述事故发生事实,在面对民警的劝导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双方当事人最终放弃了心理抵抗,一致承认事故发生时是同行的何某驾驶别克英朗轿车倒车时与停放在路边的皮卡车发生碰撞,由于何某在事故发生前涉嫌饮酒驾驶,同时何某与皮卡车车主赵某、顶包司机马某是朋友关系,出于义气和朋友间的互相“帮助”,赵某、马某不假思索地同意了肇事司机何某的串供顶包要求,并一起来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无奈惨被火眼金睛的办案民警识破。

    民警认为,何某驾驶别克英朗轿车在事故发生后为了掩盖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倒车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事实,要求马某顶替其肇事司机身份,同时要求皮卡车司机赵某串供,其行为主观上意图躲避法律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损害赔偿金,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因其不按规定倒车、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合并处罚人民币115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另顶包司机马某、皮卡车司机赵某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交警部门移交案件发生所在地的新和派出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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