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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上高速 崇左交警“零容忍”

2016-10-17 15:39|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962| 评论: 0|原作者: 苏义朝 陈雄振|来自: 本站来源

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查处力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3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认真分析研判,调整警力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 ...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查处力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3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认真分析研判,调整警力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深入辖区推进“酒驾”整治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该大队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调整警力,明确整治重点,在崇左收费站、渠旧收费站两处设立临时执勤点,集中查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特点由晚上延伸至白天,打乱群众认为交警只有晚上才查酒驾的认识,从早到晚对过往车辆特别是私家车和面包车进行重点检查,对有“酒驾”嫌疑的利用酒精测试仪逐一进行吹气测试,有效震慑了“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9时40分许,王某开车驶出崇左收费时,被执勤民警检查发现有“酒驾”嫌疑,经当场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48mg/100ml;当晚22时30分许,在渠旧收费站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司机身上有酒味,便立即截停,尽管司机莫某坚称没喝酒,只是跟朋友吃饭喝点饮料,但仍逃不过交警眼睛,当场使用酒精呼吸仪对其进行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最终莫某承认当晚喝了啤酒;随后不到40分钟,崇左收费站执勤民警在检查来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FXXX78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廖某满脸通红,民警立即使用酒精呼吸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为78mg/100ml,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以上三名饮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分别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截至当晚23时30分许,该大队共查获醉酒无证驾驶2起,涉牌涉证1起,小车超员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4起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崇左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好友聚会,一定要记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实在想喝,得找人帮你代驾回家,避免因酒驾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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