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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少年“偶遇”交警 耍酷不成反被罚

2016-6-16 08:49|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269| 评论: 0|原作者: 杨燕妮|来自: 本站来源

摘要: 6月13日上午,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龙州镇合龙街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电瓶和高分贝气体喇叭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良好出行环境。 “呜、呜、呜”一阵电车的轰鸣声夹带着 ...

613上午,龙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龙州镇合龙街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电瓶和高分贝气体喇叭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良好出行环境。

“呜、呜、呜”一阵电车的轰鸣声夹带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在龙州镇合龙街头由远及近传来,道路两侧的车辆及行人纷纷避让,唯恐被无故刮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那杂音越来越近时才惊愕地发现是两名青年驾驶两辆两轮电动车飞驰而来,时而单手持车时而侧身蛇形,并且还嬉笑怒骂类似正在“赛车”,让人看得心惊胆颤,正巧这俩“飞车”青年非常“幸运”遇上了正在该路段巡逻的交警,民警在适当时机将其拦停检查。

经检查发现,这两辆电动车没有按规定上牌,两辆车都私自加装了一只电瓶,在车头处还加装高分贝气体喇叭,两名电动车驾驶人年龄均为十五、十六岁。据了解,他们并不知道驾驶私自改装过的电动车是违法行为,他们私自加装这些设备和不上车牌主要是为了在城区闹市“飙车”耍酷时能加快车速和引起他人的关注,达到炫耀的效果。这种经过加装电瓶改良后的电动车最快时速能达到每小时70公里,但是车子的安全稳定性能却达不到以上时速要求,而且驾驶人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和购买保险,安全意识不强,在街市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相应处罚并暂扣改装车辆,责令车主将车辆恢复原状,同时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们私自改装车辆来提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向别人耍酷炫耀的同时,也给他人和自己带来生命安全隐患,这种行为不可取,两名“飙车”青年认真听取民警的教育并承认了错误,保证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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