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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交警牵众手迫使交通肇事逃逸者就范

2016-3-15 15:44|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2564| 评论: 0|原作者: 肖善凤

摘要: 扶绥讯2016年3月12日上午,交通肇事逃逸者者李某迫于社会舆论和警方的巨大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李某对其在3月9日驾驶电动三轮车碰撞一辆二轮摩托车后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扶绥讯  2016年3月12日上午,交通肇事逃逸者者李某迫于社会舆论和警方的巨大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李某对其在3月9日驾驶电动三轮车碰撞一辆二轮摩托车后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9日11时39分许,在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烟草局路段,一辆由县城区往南友高速公路收费站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欲左转往祥和新城小区,与一辆随后并实施超车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刮,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非但没有停车救助伤者,没有报案,而是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逃离现场。案发后,扶绥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获取了事发现场的视频录像,视频清楚的显示肇事电三轮车车身为天蓝色,无牌,肇事者为男性,年龄约30-40岁,上身穿深蓝色外套,下身穿牛仔裤。大队领导深思熟虑后立即指令:一是全城发布悬赏通告。通过扶绥电视台、扶绥论坛在全城范围内发出《悬赏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进行回忆和辨认,请知情者、目击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许多网民还在扶绥论坛上发帖,强烈谴责交通肇事者。二是全城发动村委干部。大队发挥群众力量,深入事故地点走访大量周边群众,调查取证、发放悬赏通告。3月11日下午,新宁镇领导组织该镇的村委干部前来大队对肇事者进行辨认,但未果。三是研究分析案情,寻找蛛丝马迹。大队领导组织办案民警反复调取案发视频,进行视频追踪排查,初步判断肇事者疑似昌平乡人。

大队领导立即和昌平乡政府取得联系后组织该乡所有的村干部一起来辨认肇事者,同时,办案民警沿着这条线索沿路拉网排查,挨家挨户走访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天晚上,一名村干部辨认出肇事者是木民村的李某,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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