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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无霸”因迷路误入闹市 天等交警及时引路

2016-3-11 10:18|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584| 评论: 0|原作者: 冯 侠|来自: 本站来源

摘要: 连日来,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积极开展全国“两会”期间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大对辖区各主要道路的巡查力度,严查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月10日,该大队在路查中就查处了一辆因迷路不慎驶入城区的运输有 ...
       连日来,天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积极开展全国“两会”期间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大对辖区各主要道路的巡查力度,严查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月10日,该大队在路查中就查处了一辆因迷路不慎驶入城区的运输有毒物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并及时将车辆引往正确的方向。
       当日上午,该大队组织民警如往常一样在辖区县城天宝北路博物馆设卡纠违时,突然发现一辆牵引车牵引着罐体挂车由县城方向往进结方向行驶过来,如此庞然大物驶入市区,过往通行的车辆无不敬而远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秩序。“这台车为何驶入县城而不走环城道?”民警一边寻思着,一边示意车子靠边停下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号牌为桂B426**的牵引车牵引着竟是满载有毒气体液氨的罐体式半挂车。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驾驶员韦某系柳州人士,此番装载着液氨是大新方向运往天等县东平镇方向的,由于不熟悉路,并未按规定绕行环城路而误驶入了县城。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虽手续、证件、单据齐全,但天等县人民政府规定大型车辆在车流高峰期不得驶入县城主干道,并且已在入城之前的环城路口设立了明显的标识提示牌,此车此番驶入城区属违反禁令标识指示的行为。为尽快将该车引往目的地,民警对驾驶员韦某进行了严厉的警告教育,告知其运输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及有毒物品运输车不得随意进入城市内重点道路,行车要注意观察交通禁令标识,并告诫其下不为例。
       最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及司机作出了处理,并驱车将该车引导到了通往东平镇方向的二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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