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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双倍”工资无证冒险上高速  疲劳驾驶遭翻车

2016-2-23 16:09|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2567| 评论: 0|原作者: 吴春艳

摘要: 2016年2月22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执勤民警在南友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司机无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证驾驶集一身“病”的车辆上路,真是险象迭生 ...

2016年2月22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执勤民警在南友高速公路发现一起车辆侧翻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司机无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证驾驶集一身“病”的车辆上路,真是险象迭生,难免遭来横祸所幸无人员伤亡

当天上午11时,江州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至南宁往崇左方向134KM+800M处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侧翻在高速路排水沟里,且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摆放安全提示标志,进行现场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勘查。检查中,民警要求面包车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检查该司机在车上翻找半天不见后,又称自己不是驾驶员,不能出示驾驶证。面包车司机讲话的前后矛盾让民警怀疑司机涉嫌无证驾驶,一再追问下,司机承认并未取得驾驶资格。进一步检查,发现面包车后方座椅被拆除,私自改装成装载货物。

了解得知,该司机为谋生计将面包车改装后,以“熟练”的驾驶技术在乡镇上帮人拉货。现因春节期间很多货主会给双倍酬劳,司机想趁此机会多拉货多赚钱。当日从早上五点半开始拉货到南宁,把货物卸好并未休息就急着回家再接其他的工作。没想到开到此处,由于过度疲乏,车速过快加上雨天路滑,遇到紧急情况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就撞上排水沟,向前滑行五十余米。发生车祸后,因无证驾驶,又不敢报警,正想着打电话给朋友帮忙拖车,就被巡逻交警发现。

民警对该司机进行及时教育和纠正:驾驶机动车必须要考取对应车辆的驾驶资质,并通过正规的考试检验获得驾驶资格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否则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在所难免的。加上疲劳驾驶、改装机动车,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诱发原因之一。通过教育,司机深刻了解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做了检讨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及《车辆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对面包车司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及合并处罚1900元的处罚”规定对该司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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