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宁明大队办案民警仔细甄别,明察秋毫,仅用8个小时,就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群众的好评,无形中树立了宁明交警的良好形象。 2月13日凌晨1时许,夜深人静,寒风凛冽,欢乐一天的人们早已酣然入梦,宁明大队值班室里却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寒冬冷夜显的特别刺耳。原来是一群众报警称在宁明县城中镇新街党校附近路段,一辆小轿车把其停放在停车位的轿车撞坏后逃跑了。当天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披衣下床,与值班工作人员冒着寒风急速赶往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位于宁明县城中镇新街的县委党校附近,一辆车牌为桂F2XXXX的黑色天籁牌轿车正常地停在其行驶方向的道路右边停车位上,但该车的左后轮已被撞瘪,左后轮的周围留下深深的刮痕。除此之外,现场没有遗留其他痕迹和物件。值班民警按规定照相和制作事故现场图后,对报警人进行了简单的询问,据报警人称当时其停好车后,正想下车,就在这时,其车后同向飞速驶来一辆兰色的轿车与他的车才擦肩而过,然后就一溜烟便不见踪影,他本想驾车追赶,但因其左后轮已被撞坏,无法行驶,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车趁着夜色逃之夭夭。当民警问其是否记得对方的车牌时,报警人才如梦初醒,认真思考一番后为民警提供了两个车牌号,并一再强调说对方的车是蓝色的两厢车。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车牌,利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车牌为桂AXXXXX和桂FXXXXXX的小轿车与当事人所说的情形均不吻合。是不是报案人记错车牌或辨认字母有误?对此,办案民警冥思苦想,不厌其烦地认真梳理26个字母中与数字“1”相像或接近的字母,再重新组合,经过一番的思考和比对,结果认为字母“L”与“数字1”最为相近,再通过警务通查询比对,民警终于初步确定桂FXLXXX就是肇事车,于是拨打通过查询获得的联系电话,但电话打通后始终没有人接,民警此时隐隐感觉到此事有隐情,决定等天亮后再继续拨打此电话,并安抚当事人后撤离了事故现场。 2月14日一大早上上班后,当晚值班民警就迫不及待地再次与肇事嫌疑人通话,经过一番的政策和法律攻心,在证据面前,当事人黄某最终招架不住、缴械投降,对其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至此,“2.13”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破获,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当中。 |
GMT+8, 2024-4-20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