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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只因“手痒”

2015-3-30 11:29| 发布者: czjtaq_admin| 查看: 1741| 评论: 0|原作者: 黄张宏|来自: 本站原创

摘要: 3月26日,一名男子因在南友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而被高速交警依法查处。该男子因 “一时手痒”铤而走险,其车上四名乘客竟均有驾驶证。 当天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执勤民警在南友高速公路凭祥收 ...
       3月26日,一名男子因在南友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而被高速交警依法查处。该男子因 “一时手痒”铤而走险,其车上四名乘客竟均有驾驶证。  

      当天上午,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凭祥大队执勤民警在南友高速公路凭祥收费站出口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过往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张某神色慌张并转头向后排的朋友要驾驶证。执勤民警见状对张某的驾驶资质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查询,张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张某也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的事实。这时张某的朋友突然说道:“车是我开的,并不是他开。”面对这一现象,执勤民警表示:“执法全程都已经同步录音录像。” “阿Sir,通融一下啦。” 在民警处理过程中,张某的同伴欲将不明数额的人民币塞给民警,企图逃避处罚,被民警严令喝止。经查,车上的四名乘客均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但却让无证的张某驾车。对此,车上的乘客说:“他手痒,想开一下车,我们就给他开咯。”民警随后对张某及乘客进行了教育。面对执勤执法装备齐全的民警,张某最终承认确实是自己驾驶车辆,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张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 1500元,拖移车辆,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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